第1條 臺資企業可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檢測評定、示范應用體系建設,可同等參與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1-1產業創新中心
一、國家產業創新中心
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指引(試行)》(發改高技規〔2018〕68號)執行,具體工作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解釋執行。
二、北京市產業創新中心
申報條件:
本市注冊的企業制法人單位。企業制法人發起單位資金投入規模不低于1000萬元,全部組建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
辦理程序:
1.市經濟信息化局研究確定創新中心定位、功能、數量、布局等。
2.創建單位撰寫《北京市產業創新中心申報書》和《北京市產業創新中心建設方案》,并向市經濟信息化局相關責任處室提交。
3.市經濟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或專家委員會對創新中心建設方案和創建單位資格等內容進行綜合評估,形成最終評估意見。
4.市經濟信息化局對方案進行審定。通過后的《北京市產業創新中心建設方案》將作為創新中心建設、支持及評估的依據。
責任單位: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科技標準處
受理地點: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5號樓718室
聯系電話:010-55578316
1-2工程研究中心
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按照《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07年第52號)規定進行管理,具體工作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解釋執行。
1-3企業技術中心
一、國家企業技術中心
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相關工作按照《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4號)依法管理,具體工作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解釋執行。
申報條件:
目前,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相關工作按照《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4號)依法管理,未對臺資企業設置額外限制性條件。臺資企業可依據管理辦法參與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建設。
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條件分為基本條件及違規限制條件2類。
1.基本條件。第一,企業在行業中具有顯著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具有行業領先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第二,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第三,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 1500 萬元;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 150 人;第四,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2000萬元;有較好的技術積累,重視前沿技術開發,具有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第五,具有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兩年以上。
2.違規限制條件。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不得存在下列情況:第一,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第二,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第三,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辦理程序:
1.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工作按年度組織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
2.國家啟動年度認定工作后,符合《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企業向各區發展改革委提交申報材料,由各區發展改革委初審后統一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委,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初評后,擇優向國家進行推薦。
責任部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高技術處
聯系電話:010-55590291
二、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
申報條件:
1.企業為在本市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企業信用狀況良好,具有行業領先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
2.企業所屬行業不在現行有效的《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范圍之內(現有無生產制造環節的研發型總部企業除外);申請企業的工藝和設備不屬于現行有效的《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所列內容。
3.企業在行業中具有顯著的規模優勢、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2億元(建筑業不低于15億元)。
4.企業技術中心必須在企業組織結構中獨立設置,企業決策層高度重視企業技術創新工作,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
5.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企業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不低于1000萬元。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60人(軟件和專業技術服務業不低于80人)。
6.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企業上一年度擁有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軟件和專業技術服務業不低于300萬元、建筑業不低于1000萬元)。
7.有較好的技術積累,重視前沿技術開發,具有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8.有較好的資源整合能力,并與高校、科研院所進行項目合作、項目委托、聯合研發、研發代工等多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或者與相關企業開展聯合共建技術中心等形式的合作。
9.企業重視知識產權工作,近三年內獲得的有效知識產權不少于10件(含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至少一種,其中制造業企業上一年度必須有發明專利申請)。
10.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不得存在下列情況: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11.總部企業申請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的,技術中心須在京設立。母公司技術中心已是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其子公司從事的業務領域與母公司不同的,可申請市級企業技術中心。
12.參考《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建設評價規范》(T/BETC001—2020)中附錄D、E相關說明進行自評打分,分數應大于等于60分。
辦理程序:
1.申請。申請人在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登錄北京市政府政務服務網或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以告知承諾方式提出申請,按相關提示在網上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對以告知承諾方式提交的申請,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在當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內完成申請材料審核,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進行核查并確定結果,做出相應政務服務決定。
3.公示。受理結果通過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4.公告。對公示期間未收到舉報的,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告。
5.核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在做出政務服務決定之日起6個月內,組織對申請人提交并承諾的有關事項內容進行核查。自第二年起,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申請人報送運行評價材料,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運行情況進行年度運行評價。
責任單位: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科技標準處
受理地點: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
申報網址:http://banshi.beijing.gov.cn/newhall/bszn/18/20433.html或http://jxj.beijing.gov.cn/bsfw。
聯系電話:010-55578317
1-4 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
申報條件:
1.已建立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申請認定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和市級相關產業政策,符合北京市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在本市本行業具有明顯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
?。?)重視工業設計工作,用于工業設計的投入處于行業領先水平,能為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建設和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工業設計專項研發經費年支出額不低于400萬元,占企業研發支出總經費的比例不低于30%,工業設計專項研發經費年支出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同期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工業設計專項研發經費年支出額占比不低于0.5%。
(3)知識產權保護及應用制度健全,擁有一定數量的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近兩年內獲得國內外授權專利(含版權)20項以上,并在國內外獲得多項工業設計獎項。
(4)已設立獨立的工業設計中心兩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場所,有較好的設計研究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具備獨立承擔相關領域設計任務、提供設計服務和教育培訓專業人員的能力。
?。?)工業設計中心組織體系完善,機制健全,管理科學,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
?。?)工業設計中心人才隊伍素質較高,經驗豐富,工業設計水平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從業人員4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比例不低于60%。
?。?)企業兩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2.工業設計企業申請認定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在工業設計行業內具有明顯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
?。?)成立兩年以上,以工業設計服務為主營業務,有較好的設計研究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具備獨立承擔相關行業領域設計任務、提供設計服務以及系統設計咨詢服務的能力。
(3)工業設計服務水平在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業績突出,經營穩定,在國內外獲得多項工業設計獎項。近兩年,工業設計服務年營業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占企業總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擁有設計水平高、經驗豐富的工業設計師和一定規模的設計人才,隊伍結構科學合理,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設計人才優勢。工業設計從業人員5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比例不低于70%。
?。?)兩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辦理程序:
1.企業通過各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申請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和其他有關情況。
2.各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定推薦企業名單,并在規定時間內將上報文件和推薦企業的申請材料報送市經濟信息化局。
3.市經濟信息化局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和必要的現場審查并提出審核意見,擇優確定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名單,并在市經濟信息化局門戶網站公示。
4.如公示無異議,市經濟信息化局將授予申請企業“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稱號,并以通告形式公布。
受理地點: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院5號樓
聯系電話:010-5557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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