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深化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北京“55條”措施)第23條,在京注冊從事文藝創作、文化交流的臺資企業,可依照申請條件和程序,申報北京市文化藝術基金項目。北京市文化藝術基金項目原則每年組織申報一次,在北京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行為能力的臺灣地區獨資或合資的文化單位或機構均可申報。各藝術領域(舞臺藝術創作項目、傳播交流推廣項目、藝術人才培養項目)具體申報條件及要求詳見每年度的項目申報公告(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網站http://whlyj.beijing.gov.cn通知公告欄)。
為保障資助項目順利實施,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參與文化建設積極性,申報舞臺藝術創作項目的,基金資助額度占項目成本核算的比例一般不超過70%;申報傳播交流推廣項目的,基金資助額度占項目成本核算的比例一般不超過60%;申報藝術人才培養項目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做要求。對具有示范性、引導性的重點項目,可提高基金資助比例,并組織專家全程參與,共同推進實施。
正在申請其他財政資金渠道資助的申報主體,如以相同項目申報同類資助項目,需提前予以申明。申報項目如獲北京文化藝術基金資助,不得接受其他市級財政性資金支持;申報項目所列經費開支,如已獲北京文化藝術基金支持,不得再從其他財政性資金中列支。
辦理程序:
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在規定的申報受理期內,登錄北京文化藝術基金官網,根據申報類型在線填寫項目申報表,上傳申報材料?;鸸芾碇行膶⒔M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核查。符合相關規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提供申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項目初評將在網上進行,不再接受紙質材料。請申報主體合理安排申報時間,及時上傳申報所需要的文檔、音視頻等項目資料,避免集中在申報后期遭遇網絡擁堵,延誤申報。
受理地點:登錄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網站(http://whlyj.beijing.gov.cn),首頁點擊鏈接進入北京文化藝術基金網站(http://111.206.218.5),點擊“項目申報”進入申報評審管理系統。
北京文化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010-62253068、010-6225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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